2008年7月23日星期三

投資心理盲點──移動的止蝕位(二)

早前本欄曾討論其中一個投資心理盲點──移動的止蝕位後,筆者收到讀者的來函,表示很難下定決心,在設定的止蝕位沽出股票離場,原因在於
(一)作出沽出行為等於蝕掉部分本金;
(二)取回現金後放在銀行戶口沒有利息;
(三)若將金錢放在定期存款;則怕錯失下次入市良機,
(四)如果選擇另外一隻股票,則害怕新股票的表現比手上持有的股票還差。

基於這四點,這位讀者繼續持有原有股票,希望可以止跌回升,可惜事與願違,手上的股票差不多成為廢紙,賠上所有本金。經此一役後,該位讀者十多年都沒有接觸股票,因為他已經沒有金錢,需要從薪金上再累積本金。

這裏有兩點值得討論,第一點是在投資時執行止蝕的重要性;第二點是取回本金後的再投資風險(reinvestment risk)。

正如早前文章所說,如果發覺自己投資分析出現偏差,股票或投資產品的價格走勢與預期不符,投資者便要考慮止蝕。止蝕的行為雖然痛苦,但最重要的是取回本金及防止損失擴大,避免因自己錯誤的投資決定而賠掉大量金錢。

再以早前所舉財險(2328)為例子,若投資者在去年股市高峰期以17.6元購入一手的財險,涉及資金35,200元,筆者第一次執筆時(6月13日),收市價為5.56元,投資者便會剩下11,120元,損失約24,000元;若該投資者不進行止蝕,繼續持有財險,以筆者第二次執筆(7月4日)的收市價4.73元計算,則該投資者便剩下9,460元,在三星期後再「損失」1,660元,累積損失25,740元,是原來的本金的73%。

由於投資股票渠道簡易,利用電話或電腦便可進行買賣,缺少現鈔交易的實在感覺。假如投資者將投資虧蝕的金錢,由無形的「心理帳戶」,想像為從銀行戶口提取出來的現鈔及將之給予別人,或者可以增加投資者「肉痛」的感覺,從而在適當時間果斷地執行止蝕。篇幅有限,下期再續。

蘇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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