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提到止蝕的重要性,今期討論取回本金後的再投資風險。該位讀者提到如果沽出持有的股票及取回現金後,擔心現金放在銀行戶口沒有利息;放在定期存款害怕錯失下次入市良機;如果選擇另一隻股票,害怕新股票的表現比手上持有的股票還差,凡此種種,都可概括為再投資風險(reinvestment risk)。
相比持續虧損的股票,持現金放在銀行戶口只會損失機會成本,但不會損失本金,「保本」總比資產「自行貶值」為佳。由於投資者不會選擇長時間將現金放在近乎零利率的戶口,所以他們可以考慮暫時將資金放在低風險的投資項目如存款證及債券等。如果投資者選擇定期存款,他們也可考慮把現金分為兩份,一份放在銀行戶口,隨時備用,而另一份作定期,而年期可以選擇短一點,以便視情況續期,或在有需要時提取出來使用。
此外,該位讀者亦有月供股票,每月定額購入銀行股,並詢問應該持有股票直至退休,還是應該低買高賣,以增加回報率。其實這問題就是選擇主動投資法(active strategy),還是被動投資法(passive strategy)。
筆者四月時在本欄提到,主動投資法涉及捕捉入市及出貨時機,但知易行難。在「撈底」入市及「摸頂」出貨的過程中,若錯失最佳的一個交易日,回報率已經大幅降低。至於被動投資法,投資者進行基本分析,選取值得投資的股票,購入後便長期持有,賺取股息及股價的升幅。
然而,儘管投資者採取被動投資法,並不代表他甚麼也不用做。正如理財策劃的第六個程序──定期檢討,被動投資法的投資者需要定期就所持有的股票及投資產品再次進行檢討,分析有關的基本因素及環球經濟情況有沒有重大轉變。舉例說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收音機興起,製造收音機公司的股價狂升,但現時收音機差不多已被其他電子產品取代。因此,今年是優質股票,不代表五年後也是優質股票,所以定期檢討投資組合是必須的。
蘇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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